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于2020年12月16日与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编号为(个证蒙字2020年001号)的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依法将持有刘秀梅等741笔不良债权相关权益资产中的1笔金融债权资产受让给冯彩红。
根据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冯彩红于2022年8月29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将债务人:刘秀梅、共同借款人:孟占军及担保人:鄂尔多斯市锦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虎蝉,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冯彩红;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冯彩红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冯彩红
2022年8月31日债权明细:
借款人:刘秀梅;共同借款人:孟占军;担保人:鄂尔多斯市锦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虎蝉;贷款金额:143万元(贷款本金余额:1090131.49元、利息:636327.26元),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息余额合计:1726458.75元,担保方式:预抵押+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