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鄂尔多斯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发力,结合辖区实际,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执法”的态度,对大型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连日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审旗大队连续查获多辆“百吨王”。
8月4日8时,周某国驾驶陕K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乌审旗无定河镇沿通长线行驶至20KM+500M处时,该大队执勤民警对其例行检查。经查,该车核载49000kg,实载117420kg,超载139%。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周某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8月4日8时许,杨某某驾驶陕K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乌审旗无定河镇沿通长线行驶至20KM+500M处时,该大队执勤民警对其例行检查。经查,该车核载49000kg,实载113860kg,超载132%。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杨某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8月7日5时26分,王某某驾驶陕K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S215线行驶至S215线与磨城线交叉路口处时,乌审旗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对其例行检查。经查,该车核载49000kg,实载104640kg,超载113.5%。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乌审旗交管大队将继续按照“力度不减、要求不变、措施不松”的要求,持续开展超限超载整治行动,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交警提示:超一分,险万分。请广大货车驾驶人不要为了“多拉多赚”而忽略安全,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