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宁城县大队破获一起无牌照三轮电动车交通肇事逃逸案。
8月1日8时许,宁城县交管大队接到路人报警称:在宁城县忙农镇村路路边倒着一辆二轮电动车,旁边躺着一名妇女,受伤严重。
接到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倒地的电动车有被撞的痕迹,很可能是有车辆将人撞倒后逃离了现场。但受伤妇女因伤情严重,无法说明事发时的情况,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民警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调取了事发路段周围监控,监控视频中显示,事发前有一辆三轮电动车飞快驶入事发路段。民警通过痕迹比对发现,肇事车型与该车型相似,于是民警根据这一线索对周边住户进行仔细排查。
8月4日下午,民警在当地村民程某某家中查获涉案车辆,并传唤程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得知,事发当日,程某某驾驶无牌照三轮电动车出门,在途经事发路段时,因前方电动车行驶缓慢,就按了一下喇叭后,从左侧强行超车,不小心将电动车刮倒,致使电动车驾驶人头部受伤,听到伤者倒地的声音后,程某某回头看了一眼并未停留,继续驶离了现场。回到家中后,程某某觉得自己的三轮车没有牌照,又将所穿的白色上衣销毁掉,认为就此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是法网恢恢,程某某最终被查获。
交警提示:不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及时救助伤者。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对肇事逃逸行为的严重性和法律责任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最终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将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
(苏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