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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85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8-03

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生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根据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庆源”)与长生资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生资产”)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庆源已将其对附件“公告资产清单”中列明的承租人、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权益,包括不限于主债权、担保权以及由此衍生的全部权利、权益依法转让给长生资产。现内蒙古庆源、长生资产发布联合公告,通知各承租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一、债权转让通知

自公告之日起,内蒙古庆源依法将以下不良资产债权(债权资产详见附件《公告资产清单》)转让的事实通知各承租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

二、债务催收公告

长生资产作为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相应债权,现依法向各承租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承租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承租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继承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按照主债权合同/协议、担保合同/协议或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向长生资产履行还款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盛乐经济园区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林格尔云计算大数据创客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474911119

受让方:长生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总部大楼西2楼211-2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947961001 2022年8月3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租金、违约金、留购价款,承租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生资产有限责任公司的违约金等债务按融资租赁合同/协议、担保合同/协议或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承租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相关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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