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鲁县大队岗勤中队民警在民族路北段对一辆黑色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因该车驾驶人无法出示驾驶证件,执勤民警便在网络上查询了其驾驶证信息。
经查询得知:驾驶人刘某某驾车因电子警察设备抓拍及一线执勤民警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记分已高达23分,驾驶证已被交警部门暂扣。6月18日,在驾驶证扣留的状态下,驾驶人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再次被记18分,累记为41分。可是,驾驶人刘某某面对自己如此之多的违法记录,竟然态度异常淡定,对执勤民警说:“我知道,交警告诉过我。”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大队给予刘某某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孟颖王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