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审旗大队环城中队民警在嘎鲁图镇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凌晨1时40分,民警对一辆沿什拉乌素街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当民警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快速排查时,设备显示已饮酒。经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驾驶人称没有,而且说自己是未成年人。
据驾驶人交代,车是自家的,他晚上趁家里人睡着后将车开了出来,和同学在一鸭货店内喝了两瓶啤酒,觉得自己喝得不多,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刚出来就被民警抓个正着。
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民警责令其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理教育,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交警提示:暑假期间,广大家长务必时刻注意孩子的交通安全,管理好车辆。未成年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酒后驾车上道路行驶,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会惊慌失措,导致采取措施不当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