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院将对历史遗留至今尚未认领的扣划车辆进行拍卖,现将清理过程中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联系权利人以及无法确认权利人的扣划车辆予以公告,请相关当事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等确认材料,联系本院办理扣划车辆认领手续,逾期不认领的,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拍卖款项依法提存。具体车辆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