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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7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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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呼和浩特回民区村花民间土窑坑烤餐馆:

本委受理马林(回劳人仲字〔2022〕22号)、郭树林(回劳人仲字〔2022〕23号)、李军(回劳人仲字〔2022〕24号)、王帅(回劳人仲字〔2022〕25号)、李凯华(回劳人仲字〔2022〕26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6月23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二号楼二楼220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申请人具体仲裁请求事项为:

马林(回劳人仲字〔2022〕22号):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的工资7623元;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5000元;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提成1000元;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2000元;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7月14日至11月30日的社保。

郭树林(回劳人仲字〔2022〕23号):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15日的工资7000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2400元;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1月15日加班费用2000元;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2000元;5、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2021年7月21日到2021年11月15日社保。

李军(回劳人仲字〔2022〕24号):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12月7日的工资共计人民币17938元;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从2021年7月4日至2021年12月7日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共计人民币17938元;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3700元;4、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从2021年7月4日至2021年12月7日的社保。

王帅(回劳人仲字〔2022〕25号):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12日的工资6194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11月1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3000元;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1月12日加班费用2000元;4、裁决支付经济补偿2000元;5、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2021年7月12日到2021年11月12日的社保。

李凯华(回劳人仲字〔2022〕26号):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的工资7349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3000元;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加班费用2000元;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2000元;5、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2021年7月12日到2021年11月30日的社保。

特此公告

回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公 告

被继承人闫伟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

被继承人闫伟(男,1948年2月17日出生)的遗嘱继承人刘喜霞于2022年4月15日向我处提出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并称:闫伟于2021年12月29日在我处立有一份公证遗嘱,遗嘱内容为闫伟将其名下的个人财产【1、存于中国银行账户项下的相关财产权利,户名:闫伟,卡号:6217858400033577106,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人民公园支行;2、存于中国建设银行账户项下的相关财产权利,户名:闫伟,账号:0424119980101178690,开户行:建行包头白云南路支行;3、房屋的相关财产权利,位于惠民新城D区2号楼2单元第4层407号的房屋壹套,建筑面积:57.39平方米】,在其去世后全部留给刘喜霞(公民身份号码:150202195707062424)个人所有。现闫伟已于2022年1月28日死亡,我处受理此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后,特发出公告,请持有与刘喜霞的公证遗嘱相对抗的其他遗嘱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处提交该遗嘱,如在期限内未向我处提交,公告期限届满后,我处将为刘喜霞出具遗嘱继承公证书。

包头市方正公证处2022年4月19日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四川豪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王顺、谭宣益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局于2021年11月5日受理王顺的工伤认定申请;于2021年11月26日受理谭宣益的工伤认定申请。本局以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亡)认定举证通知书》被退回。经多方联系无果,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金汇大厦509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江苏长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秦培龙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局于2022年2月22日受理。本局以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亡)认定举证通知书》被退回。经多方联系无果,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金汇大厦509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19日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安徽高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温奇林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局于2021年10月29日受理。本局以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亡)认定举证通知书》被退回。经多方联系无果,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金汇大厦509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 t p://pm.ca a 123.or g.cn)公开拍卖:废旧钢轨、再用轨、废道岔、废配件、废铁、废铝、废黄铜、废钢芯铝绞线、废铜芯缆、废电瓶、废轮胎、废混凝土轨枕、二手车5辆、废旧锅炉及附属设施等一批(详见清单)。

说明:1、标的以存放现场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在参拍前需认真查验标的及相关手续,成交后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竞买人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废锅炉需具备拆除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电瓶)、法人授权委托书、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有效身份证件及全额参拍保证金;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持上述资质原件来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办理提货事宜,所涉及的装卸费、切割费、运费、车辆过户费、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及提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展示及报名日期:即日起至4月25日12时,报名联系电话:18604715785霍女士,看货电话:钢轨:锡林浩特颜先生15847069898,大板吴先生18748033689;锅炉:锡林浩特袁先生13789646300,大板王先生15148166755;5、保证金存入账户:户名: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账号:632943196。

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9日

■遗失声明

赛罕区洪玉电脑经销部将税务登记证丢失,税务登记号15010219680627152X01,特此声明。

内蒙古晨凯运输有限公司将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M A0PTAYG25,声明作废。

苏辰将残疾人证遗失,残疾人证号:15010520001116732134,特此声明。

赵子轩《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性别:男,于2016年2月10日16时02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母亲:王银花,父亲:赵栓柱,出生证编号:P150240000,声明作废。

赛罕区博思房屋维修服务部将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J 191001403590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分理处,账号:05520601040002608,声明作废。

内蒙古宇辉能源管理有限公司遗失前法人章(前法人姓名:单天辉)一枚,现声明作废。

2022年4月19日

■拍卖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4月26日10时起至2022年4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 t ps:// z cpm.j d.com/)公开拍卖以下资产,标的一: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灭菌光面有粉7.5*2只)39850双,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7月8日,起拍价:31083元。标的二:样本释放剂(400ul*100管)5900人份,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8月10日,起拍价:49560元。标的三:样本释放剂(400ul*100管)11900人份,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8月12日,起拍价:99960元。标的四:样本释放剂(400ul*100管)18000人份,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8月17日,起拍价:151200元。

报名及标的物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27日上午10时止

请扫描公告二维码关注我公司公众号查看所有标的详情及参拍须知

本次拍卖会我公司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18604888189 13488572202

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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