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审执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10项措施包头市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印发《包头市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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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17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3-29

包头市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印发《包头市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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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讯3月24日,包头市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包头市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

据了解,为加大包头市人民调解社会组织法治建设力度,规范社会组织人民调解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包头市司法局联合包头市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包头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社会分工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了该《工作办法》。其中包括总则、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员、调解程序、调解协议、附则六个部分,共计三十七条。该《工作办法》施行后,将在市本级选取10家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社会组织试点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法,积极化解调处社会组织矛盾纠纷,减轻司法诉累,防范和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形成可供学习、借鉴、推广的典型经验,逐步在社会组织领域广泛应用。

据介绍,《工作办法》将人民调解的制度优势融入到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的过程中,是包头市社会组织调解工作更加具体深入、有组织、有计划渐次展开的重要标志,对于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助力平安包头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保持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社会组织贡献,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环境。 (肖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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