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审执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10项措施包头市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印发《包头市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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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17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3-29

充分发挥审执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推出十五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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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认真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近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推出15条举措,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严格落实审限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及自治区高院、包头中院和本院关于审限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延扣审结束后及时恢复审理,加快审理进度,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升审执效率,杜绝人为拖延办案。

2、着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特别是线上化解工作。全面推进和解、调解、仲裁、速裁多元解纷,一站式提供立案流程指引、文书样式查询、诉讼费线上支付、案件查询、材料提交、送达、保全、鉴定、卷宗借阅等诉讼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对高效便捷司法服务的体验感。

3、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标准,进一步加强速裁团队建设,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民商事案件。充分发挥速裁团队的作用,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升司法效率,以速度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抓好律师服务平台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方便当事人、律师参加诉讼,深化繁简分流。

4、发挥破产审判的“司法康复”作用。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挽救企业的作用,为受困企业提供帮助,完善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及时甄别具有拯救价值的企业。发挥破产重整及和解的作用,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程序。尽量缩短简易破产案件审理时间,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

5、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深入推进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流程信息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实现案件信息有效公开,定期开展“三评查”工作,将司法公开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司法公开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

6、完善司法鉴定工作。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行政主管部门、鉴定评估等行业协会在司法鉴定评估工作管理与使用中的衔接机制,加强横向联动、相互沟通,及时汇总鉴定评估等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通报各方在管理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

7、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和培训力度。推动破产审判团队建设,持续加强对破产审判队伍、人才选拔任用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对破产审判人员的专业培训,切实提升办案能力,提高审判效率。

8、加强宣传工作。重点对市场主体、专业人士开展宣传,及时解读最新有关政策,适时公开涉及重要司法政策、改革举措、裁判文书等内容。做好与律协的沟通协调,通过组织培训、公众开放日、举办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充分展现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推进法官进社区、进企业工作,多角度开展法律宣讲和讲座,提高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9、延伸审判职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和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针对法官工作站及人民法庭所在辖区内有关企业存在的涉法、涉诉矛盾隐患,或者制度上、工作上所存在的问题,建议其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针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可以提出适用的法律依据及相应裁判尺度,针对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发现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应当通过司法建议、白皮书等方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

10、慎用强制措施。对企业涉嫌经济犯罪的,在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依法审慎使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保全等强制性措施,对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要严格审判流程,评估对企业可能造成的风险,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对企业经营者涉嫌犯罪的,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11、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坚持把执行机制体制创新,作为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突破点。明确执行案件繁简标准,强化事务团队建设,彻底转变一人包案到底、团队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坚持以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标准推进工作。

12、开展“雄鹰寅春”“春暖鹿城”等专项执行行动,针对性地加大涉金融债权、涉企业案件、涉民生案件等案件的集中执行力度,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切实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

13、完善涉企执行长效机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本着积极引导企业健康发展的原则,对经营出现短暂困难的涉执行企业慎重适用强制措施,积极采取给予合理期限、分批履行等方式,推动当事人之间执行和解。针对资产处置难度大,难以一次有效执结的案件,综合运用债转股、执行和解等方式,拓宽企业债权实现渠道,另一方面通过采取执转破、变卖等手段,将土地、厂房、设备等资源要素充分释放。

14、提高财产处置效率,严格按照司法解释和自治区高院、包头中院和本院的相关规定开展评估拍卖程序,严控各个时间节点,提高司法辅助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引入“法拍贷”业务,破解执行“变现难”的问题,提高司法拍卖房屋成交率,有效促进财产处置效率。

15、规范财产处置程序,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等,在判项中明确表述涉财产处置情况。

(肖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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