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鲁旭通讯员纳尔泰潘俊)日前,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97万余元的涉企挪用资金案。
事发期间,巴彦淖尔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报案称,其公司职工柳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给企业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接到报警后,乌拉特后旗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对该案件开展侦办工作。经过办案民警连续多日缜密侦查、分析研判,最终查明:柳某在担任巴彦淖尔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供应处采购员期间,先后四次利用担任此公司采购员之便,在网上平台采购时私下与供货商联系,在巴彦淖尔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给平台供货商打款后,平台供货商不发货,扣取部分手续费,将剩余货款再打给柳某,柳某将共计97万余元的货款归个人所有,超过三个月未还。柳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挪用资金罪。
目前,乌拉特后旗公安局经侦大队已将柳某涉嫌挪用资金案移送至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