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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16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3-25

签订销售合同 骗取客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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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安心发展经营,是公安机关应尽的职责。近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区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涉企诈骗案件,及时为受害企业挽回损失。

2021年11月份,临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蒋某某等200余人的报案称:临河区某衣柜经销部经营者刘某、王某,以销售名牌产品的名义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骗取客户资金。临河区公安分局立即对此案立案侦查。

经查实,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于2014登记成立某衣柜经销部,并与某品牌企业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经销该企业生产的橱柜、衣柜、木门等产品。在刘某、王某苦心经营下,产品销售额不断上升,两人的腰包渐渐地鼓了起来,同时二人的贪婪心理也在不断攀升,开销大手大脚,最终负债累累。此时二人打起了诈骗客户的主意。从2021年三、四月份开始,刘某、王某二人利用经营多年的声誉与巴彦淖尔市200余人签订了“购货协议”,收取了客户资金共计300余万元,并承诺在60天内付货。但在收取客户资金后,刘某、王某二人并未给客户订货,而是将资金全部填补了自己的亏空。

在此案的侦查过程中,临河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案件研讨会,对此案进行研判分析,现已证实刘某、王某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销售名牌产品的名义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骗取客户资金的行为涉嫌构成合同诈骗。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已抓获归案,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单超刘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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