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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06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3-09

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

赤峰市: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协同配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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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宋宏颖通讯员苏丽丽李敏)为进一步加强妇联与检察机关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领域的协同配合,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日前,赤峰市妇联与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了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领域座谈会。双方立足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域职能,深入交流工作开展情况,签署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领域合作框架协议》,就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联合联动机制、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反对就业性别歧视等重点领域合作达成共识。

赤峰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杨立红表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长期以来,全市妇联和各级检察机关联合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已经成为行动自觉,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引领、带动、表率作用,体现了专业水准和责任担当,妇联发挥“联”字优势,协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在法治宣传教育、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和救助、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反对家庭暴力、反对就业性别歧视等领域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建平表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要继续勇于担当,依法履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要做到打击保护并重,一方面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另一方面通过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支持起诉等方式加强对妇女儿童的保护。要做到法治宣传形式多样,打造立体宣传体系。要做到沟通协调有力,检察院要加强与妇联的沟通协作,形成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力,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坚强后盾。要做到关心关爱到位,加强妇女干部的培养选任,传递组织温暖,鼓励女干警积极作为。

下一步,赤峰市各级妇联与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合作,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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