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日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依法移送起诉一起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案。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在新城区讨思号村开展巡查行动时,发现白某某饲养了12只疑似国家重点保护的活体鸟。
经依法侦查查明:白某某在未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回民区牛街鸟市地摊上,购买了这12只活体鸟。
经过专业鉴定机构对涉案的12只鸟进行物种名称、经济价值、保护级别鉴定。其中,11只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只为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部涉案价值共计168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杜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