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庙讯近日,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法院宣判了两起信用卡欠款纠纷案。
案涉持卡人于2012年向某发卡银行申请了牡丹信用卡,起初还能按期还款,可从近两年开始,出现多次逾期,后来虽然向银行申请办理分期,但还是没能按期还款。最终二人被起诉到法院。
法院认为,被告申领信用卡时,承诺“知悉并同意《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服务及注意事项,并对此负责”,现被告未按期还款,构成违约,理应还本付息。合约约定的利息“日万分之五”折算成年利率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被告应当依约支付原告自逾期次日起的透支利息。该判决宣判后,双方均表示不上诉。
法官提醒:构建诚信社会,人人有责。如果信用卡长期逾期,不仅要多交利息,而且还会影响个人征信,甚至构成犯罪。所以法官提醒大家“按期还款,诚信用卡”,使用信用卡超前消费时一定要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千万不可盲目消费。 (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