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两名法官合作办理了两起关联案件,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当事人为相同三人,但诉讼地位却迥然不同。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身为原告的房屋买受人陈女士,在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中,则成为了被告。如此错综复杂的纠纷起源于一份不被承认的合同。
通过与三位当事人的沟通,法官了解到,2016年6月,房屋出卖人葛先生将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的房屋售与陈女士,但一直未履行协助过户义务,陈女士便将葛、王夫妻二人诉至法院。而王女士则以对该房屋买卖不知情为由,将葛先生与陈女士诉至法院,并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两起案件起初都因当事人的抵触与不配合而一直难有进展,自受案起,历经多次传唤,才辗转联系到葛先生,并确定了调解时间。当日,三名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调解。后经两案承办法官历时十几个小时,从中反复协调并说理释法,三方当事人最终选择直面矛盾,并积极化解纠纷。当事人也被法官废寝忘食为其解决纠纷的敬业精神所打动,给予了法官充分的信任,将过户履行期放宽至合理期限,促成了两案一调一撤的可喜结果。 (严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