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讯有人假借能帮人找工作为由多次诈骗他人钱财。日前,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杜某提起公诉。
2020年3月份的一天,霍林郭勒市市民李女士偶然间听朋友说杜某有关系可以给人安排在铝厂或社区工作,既有五险一金、双休日还能休息。在这样一份“好差事”的诱惑下,李女士找到杜某,希望杜某为其和好友文女士在社区找一份工作,并与杜某签署了安置工作的协议。然而,杜某在收取李女士和文女士136000元钱后并未兑现诺言。2020年12月份,几经催促下,杜某退还文女士25000元钱,剩余款项已被杜某全部用于生活开销。据了解,这样的骗局并非仅有李女士和文女士受骗,在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间,被告人杜某先后16次以同样的手法对17名被害人进行了诈骗,涉案金额高达737000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有办理各类工作的能力,并以办理工作为由,诈骗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