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讯近日,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线索,被执行人陈某乘坐火车由沈阳返回呼和浩特,执行干警立即联系呼和浩特铁路公安予以配合,并前往呼和浩特东站布控。
2017年,托县法院判决陈某返还李某某本金50万元、利息11万元,后陈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今年1月李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陈某拒接干警电话,并躲藏在外逃避执行。根据申请人的执行悬赏保险申请,该院向社会发布了陈某的执行悬赏公告,由此获得了线索。拘捕过程很顺利,陈某被送入拘留所。8月1日下午,承办法官来到拘留所,对陈某进行了提审,陈某表示,自己先前已经履行了部分案款,但现在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给付,愿意分批给付剩余案款。
2018年以来,托县法院已发布执行悬赏公告11份,通过知情群众举报,已找到被执行人3人,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成果。 (刘琦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