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讯7月24日,通辽市库伦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刘义等30人涉黑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上个世纪90年代末,被告人刘义多次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积累了一定的社会名气后,先后拉拢社会闲散人员,并逐步发展成员。
以刘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层级分明、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固定的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具有组织性、暴力性、公开性特点。为谋求强势地位、打击竞争对手、谋取经济利益、壮大组织声威、逞强争霸报复他人,通过斗殴、伤害、威胁、恐吓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暴力犯罪,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具有多样性、经常性特点。
以刘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霍林郭勒市20余年,实施组织内犯罪46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虚开发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妨害作证罪、职务侵占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等12项罪名,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妥善审理此案,库伦旗人民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专业审判团队,迅速启动了高效工作模式。从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指定辩护人,到通知律师阅卷、提讯被告人,再到制定庭审方案、庭审提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鉴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8天。 (王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