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宏颖通讯员徐海晨)日前,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民警在红山区新华桥北口开展夜检夜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对一辆白色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有一股酒味,便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验洒,结果证明其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于是,执勤民警将其传唤至大队继续盘问。
该车驾驶人叫宋某,系赤峰市松山区人,当晚6时30分左右,他在家里喝了两瓶啤酒后,休息一会,自以为酒劲已经过了,就侥幸驾车准备返回乡下老家,结果行驶至上述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令人意外的是,当办案民警依法对其随身物品进行检查时,竟然发现宋某身上携带着一枚印有“XXX部队”字样的军官证。经过办案民警多方核查,宋某持有的军官证是假的,涉嫌伪造国家证件违法行为。
该交管支队民警依法给予宋某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因其涉嫌伪造国家证件被移交红山区公安分局桥北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