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宝阳)一男子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实习期便酒后驾车驶上高速公路,不料自己这一行为导致刚到手的驾驶证即被注销。
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荣乌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薛家湾东收费站广场执行夜查酒驾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行迹可疑,于是,执勤民警对该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为赵某,其驾驶证的初领证日期为2020年8月9日,准驾车型B2,车内有很浓烈的酒味,但赵某一直说没饮酒,只是喝了感冒药。经过进一步检查,并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后,民警发现赵某系饮酒后驾车,检测结果为36mg/100ml。驾驶人赵某对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执勤民警依法对赵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因赵某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注销该准驾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