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宏颖)日前,赤峰市元宝山区森林公安局与河南省南阳市森林公安局联手破获非法买卖野生猕猴案。
近日,赤峰市元宝山区森林公安局接到赤峰市森林公安局指令,称河南省南阳市森林公安局因办理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需协助侦查取证。接到指令后,元宝山区森林公安局立即指派侦查人员与南阳警方对接。
经了解,2018年6月,南阳市森林公安局发现一起通过网络平台非法出售、购买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的违法犯罪行为,该案为跨地域作案,涉案人员较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中的买方之一为赤峰市元宝区居民袁某某。根据河南警方前期掌握的信息,元宝山区森林公安局侦查人员与河南警方经过周密的安排部署,于7月23日中午,在袁某玲家中将其抓获,并当场扣押了其非法购买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一只。侦查人员随即将袁某某带回元宝山派出所进行讯问。
面对警方的讯问,袁某某声泪俱下,悔恨交加,如实供述了其买卖猕猴的行为。据袁某玲交代,其于2017年10月份,通过手机快手APP直播视频发现有人在销售猕猴,当即产生了购买一只作为宠物饲养的念头。在通过电话、微信等了解有关情况后,于2017年12月份,通过大连人张某某,以两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出生近一个月大的猕猴。袁某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南阳警方于当日对袁某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事后,南阳市森林公安局对元宝山区森林公安局的大力配合表示感谢,同时表示,以后要进一步强化跨省两地警务合作力度,加强工作联系,资源信息共享,携手打击违法犯罪,为林区资源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