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近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一小伙千辛万苦通过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拿到手仅三个月,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处,刚考取的驾驶证还没“捂热”就被注销了。
事发当晚10时许,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兴和县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路段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中,例行检查一辆黑色小轿车时,发现该驾驶员眼神躲闪、酒味扑鼻,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便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配合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2021年2月,驾驶人于某某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还处于实习期内,还是新手司机的于某某饮酒后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会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大队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于某某依法作出暂扣驾驶证六个月,驾驶证记12分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由于驾驶人于某某取得的驾驶证尚在实习期,根据法律规定,实习期记满12分,对其驾驶证予以注销。面对这样的处罚结果,驾驶人于某某后悔不已。
(武志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