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编造虚假项目,是犯罪分子非法集资诈骗钱财的惯用套路。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不法分子编造虚假项目时,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合作倒贷、投资入股等内容,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期间,被告人孙某虚构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下简称莫旗)农业银行、莫旗包商银行合作倒贷款的事实,以1万元日利息50元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至案发时,被告人孙某向杜某等19名被害人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510.8106万元,其中49.755万元用于向被害人支付利息,退还被害人本金24.32万元,剩余款项被孙某偿还个人欠款及挥霍,尚有436.7356万元不能归还。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法官提醒:在投资理财中,一定要牢记非法集资的特征,在投资理财中,要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项目冷静分析,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臧旭东双胡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