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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51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5-21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一起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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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讯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效,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就王某某不服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刑事申诉一案进行了公开听证。这次公开听证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要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公开听证的工作要求”的有力举措,也是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益探索。为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目的,该次听证会除申诉人、被申诉人、诉讼代理人、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原案承办人参加以外,还特意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内蒙古蒙南律师事务所巴那日苏主任,市政协委员、康巴什区法院副院长越智林,人民监督员、市广播电视台记者任文凯三名各界代表作为本案的听证员。

听证过程中,围绕案件核心事实进行了细致调查,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申诉案件主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需要听证的问题。申诉人、诉讼代理人、被申诉人、检察机关原案承办人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随后,三名听证员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提问,申诉案件主办检察官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进行了补充提问。为了使听证参加人员更加清晰地了解案情,承办人用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对该案的关键证据进行了展示,保障听证环节的客观、真实。

在评议环节,听证员围绕需要听证的问题深入探讨。经过认真评议后,听证员对案件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听证程序合法、案件中存在诸多疑点,仍有许多事实尚未查清,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原检察机关做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较为妥当。听证意见为该检察院下一步作出审查决定提供了有益参考。

与会人员对该次听证会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听证能够更好地厘清案件事实、充分保障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的权利,有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积极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要求。

经过公开听证,被申诉人当场表示愿意尽快偿还申诉人的欠款,并写下还款承诺书。

(李冬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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