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素齐讯近日,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拒绝履行法院协助执行义务,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
6月22日,土左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内蒙古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调取马某某与段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的相关材料,在向该公司财务室两名工作人员张某某和张某表明身份并出示相关手续后,其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调取材料,执行干警虽然反复说明并告知她们相关法律规定,但该公司员工仍拒绝配合,严重影响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制裁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法院向该公司送达了约谈通知书,约谈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该公司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到法院接受约谈,并送来了致歉信及检讨书,同时在全公司开展了普法教育活动,增强法律意识,并明确表示,今后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