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坦额莫勒讯“浩法官,我来履行义务了”,海某拿着2600元现金,走进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执行局。
“要是每个被执行人都像你一样,主动配合法院,积极履行义务,法院哪儿还有什么执行难啊!”
“钱是自己欠的,做人要讲诚信的嘛”,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在6月8日向被执行人海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缴款通知书。执行期间,经启动总对总查控和传统查控,被执行人海某无银行存款、无车辆、无房产等可供执行财产,并得知海某是低保户,因岁数较大,除了低保款外无其他经济收入。可尽管生活条件艰苦,被执行人海某也从未用消极的态度对待法院的执行,反而积极主动地配合执行员,如实申报自己名下的财产,自愿用其低保款偿还了申请人革某的欠款2600元,此案顺利执结。
(扎拉嘎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