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贵乌拉讯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人民法院结合审判执行活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着力解决民生难事、办好民生实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树立政法队伍新形象。
2011年,内蒙古某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将硅锰矿炉技改工程,发包给山西某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某分公司,该分公司继而将工程中部分项目的防雷接地、水、电、暖工程分包给朱某。朱某依约施工后,工程于2013年11月底整体竣工,并交付内蒙古某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后因工程款未结清,朱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山西某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及利息。经开庭审理,双方对工程量存有争议且被告方认为已将工程款全部给付原告,原告对此提出鉴定申请。为了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多次推心置腹地向原被告双方讲情理、讲法律,最终使原被告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张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