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3月30日上午,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涉企业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动员部署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利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敬国主持会议,全市两级法院院长、执行工作分管领导和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院长王亮宣读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企业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工作方案》,苏利军作动员讲话并宣布专项行动正式启动。苏利军强调,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全市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执职能作用,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苏利军指出,一要深刻认识开展涉企业案件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足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职能,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着力为企业纾困解难。二要在集中力量精准攻坚上见实效,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确保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全部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100%”目标。三要以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坚持动真碰硬、猛药去疴,自觉正视问题,敢于刀刃向内,彻底整治政法队伍存在的顽瘴痼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执行队伍。
苏利军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联动机制的建设,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要全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要主动接受各界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着力营造执行工作良好氛围。(李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