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阿塔尔张语珧)“咚咚咚…咚咚咚…”,早上七点半,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王某住处敲响了房门。“谁啊?”两分钟后,屋里传来了王某的寻问声。“我们是康巴什区法院执行干警,请开门配合我们的工作。”在执行干警向王某表明身份后,屋里的人便再没有了回应。
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执行人陕某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原被告。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王某于2020年7月23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陕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70000元。然而,王某却拒不按照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付款义务,故陕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王某,请你打开房门,并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可是,任凭执行干警如何敲门,并释明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王某始终没有打开房门。执行法官随即走访王某的邻居、物业和附近商户,进一步确认被执行人王某没有出门。经向法院领导请示,执行干警果断请专业开锁人员强行开锁,并邀请物业管理人员、居委会干部全程监督,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记录。
被执行人王某被依法传唤至法院后态度强硬,始终表示无能力还钱。执行法官遂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得知自己将要被拘留,王某急忙通知家人筹钱,并当场履行了3万元。后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法院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余款分期履行,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