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并将其作为2021年中国经济八大重点任务之一。这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历史上实属首次,也是短短一周内继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后再度提及的内容,向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出健康持续发展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速壮大,在促进市场繁荣、提升经济活力、满足消费者需求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此同时,平台经济呈现出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企业集中,市场垄断、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的问题日益凸显。
市场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阻碍公平竞争,压制创新,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与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背道而驰。对于平台企业自身来说,也是一种涸泽而渔的短视行为,透支消费者信任无异于杀鸡取卵,漠视消费者权益等于自毁前程。
互联网行业不是法外之地。欧美反垄断历史较悠久,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和保持创新活力,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制并有较为丰富的实践。
在我国,针对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治理也在加速。11月3日,监管部门果断叫停本是有史以来最大的I PO,蚂蚁金服被暂缓科创板上市。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正式祭出反垄断法律利器,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作出明确限定。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投资、丰巢网络、阅文集团三家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平竞争是互联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我国要继续健全数字规则,完善监管体系,特别是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要加强规制和执法,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加强行业和平台自律,培育和发展新的竞争力量,促进平台去中心化。
符合法治规范才是互联网企业真正的“春天”。互联网企业健康发展需要法治规范,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支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平台企业借助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也理应在科技创新等方面有更大作为,正如“你们的征途应是星辰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