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将“过紧日子”理念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将建设节约型机关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目标常抓不懈,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中华美德。
在具体工作中,该院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进一步规范费用报销程序;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因业务发生的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都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从源头上堵塞了漏洞;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执行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程序,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建立了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建立公函申请公务活动制度,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形成了“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的良好局面。 (奇翠边怡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