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希吉日苗荣杰)机动车不悬挂车辆号牌上路行驶是一种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是,乱悬挂机动车号牌同样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近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一男子将机动车号牌挂在自己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上,被康巴什区交管大队岗勤二中队民警当场查处。
11月11日上午,康巴什区交管大队岗勤二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前侧悬挂着蒙LHXXXX的机动车号牌,遂立即将该车拦停。经询问得知,该男子是康巴什区某公司员工,需要经常驾驶电动车进入该公司地下停车场拉运货物。因该公司地下停车场门禁系统只能感应到机动车号牌,为了方便进出,该公司老板就送给他一副旧的机动车号牌。随后,民警对该男子和其老板进行了批评和普法教育,及时纠正了该男子的违法行为,并将其悬挂的废车牌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