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科尔沁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大林镇市场综合楼商户使用电器不当引发火灾行为给予依法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1月5日18时42分,大林镇市场综合楼二楼服装店店主王某在店内使用熨斗熨烫衣物时,插错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店内物品引发火灾,烧毁部分衣物,直接财产损失1万元。王某过失引发火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