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近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交管大队在处理一起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时,竟牵出多项的违法行为。
近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张皋至大同夭路段执行巡逻勤务过程中发现,一辆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随即将其拦停,欲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停车后,民警要求驾驶人郭某某出示相关证件,郭某某当场表示自己没有驾驶证,后经系统查询,驾驶人郭某某确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执勤民警正打算将郭某某带回大队做一步处理,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上车后,民警发现驾驶人散发出阵阵酒气,执勤民警即刻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没想到,一个简单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牵扯出这么多的交通违法行为。
后经询问得知,驾驶人郭某某中午喝了点啤酒,想起家中还有麻绳未买回来,便向哥哥借上车欲拉点麻绳回家,刚走出不久便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警方依法对郭某某处以罚款2050元。 (贾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