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严勇)无证驾驶本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然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一无业女子在明知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为了挣点外快,竟然萌发了从事“代驾”想法,最终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10月16日晚10时许,东胜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岗勤一中队组织民警在新奥路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在对一辆黑色轿车进行检查时,该女性驾驶人自称自己是代驾,而乘车人也称自己喝酒了,找了代驾送其回家。然而,在检查驾驶证时,经验丰富的民警发现“代驾”出示的驾驶证存在问题。
经调查,原来这名女子的真实名字叫武某某,东胜人,所出示的驾驶证是之前托人“买的”,根本没有代驾资质,因近期失业无收入来源,便干起了“代驾”业务。根据有关法律之规定,民警决定合并给予武某某行政拘留13日、罚款7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