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109国道东线大队处理了一起因强行超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当日,该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109国道812公里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有三辆货车不同程度受损,一人轻微受伤。经过调查取证了解到,张某某驾驶轻型货车,沿109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812公里加800米处,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柴某某驾驶的半挂牵引货车时,与对向行驶的陈某某驾驶的重型货车侧面相撞后,陈某某又与柴某某所驾车辆发生剐蹭,导致事故发生。
经调查,此事故中张某某心存侥幸强行超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陈某某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车辆驶离现场是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
(郝彩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