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众所周知,机动车上路首要条件是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是,总有些人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还试图以身试法。日前,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沿黄公路大队巡逻三中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上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10月6日上午11时50分许,沿黄公路交管大队巡逻三中队民警正在S24兴巴高速公路389公里树林召南收费站执勤。民警对一辆沿S24兴巴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的小轿车例行检查,在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人韩某却以各种理由无法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经过进一步核实,韩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据韩某所述,其明知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想着大中午应该不会有交警检查,所以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在收费站就被交警现场查获。民警当场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向驾驶人韩某讲明无证驾驶的危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警方依法给予驾驶人韩某罚款2000元的处罚。 (马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