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李向虎)哥俩聚餐喝酒助兴本无可非议。然而,在明知对方饮酒且欲驾车返家时,不但没有进行劝阻,反而以身试法,最终双双被查。近日,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就查处了这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0月2日晚,乌审旗交管大队府深中队组织民警开展酒驾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当晚21时,两辆小型普通客车一前一后向执勤点驶来。民警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两辆客车的驾驶人袁某某和孙某某均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经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分别为:袁某某酒精含量43mg/100ml、孙某某酒精含量56mg/100ml,二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经了解,袁某某、孙某某是一对好朋友,事发当日在一起吃饭并饮酒。酒足饭饱后,二人抱着侥幸心理决定分别驾车回家,结果双双被查。随后,民警依法分别对袁某某、孙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