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近日,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达区大队3小时“守株待兔”破获非机动车肇事逃逸案。
10月8日23时30分,一阵急促的报警电话响起,乌达区胜利街发生一起非机动车事故,伤者已被120送到乌达区中心医院。该大队民警杨东迅速赶到现场,经过勘查,现场只有一辆黑色电动自行车及反光镜碎片,经询问报警人得知,该车是伤者所驾驶的,现场再无任何有价值物证或痕迹。
经过了解得知,当晚10时48分,伤者赵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沿乌达区胜利街由东向西行驶至胜利街小学门前,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对方驾驶电动自行车离开现场,事故造成赵某颅内出血。
案情上报给大队,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确定了以车找人的侦破思路,伤者赵某颅内出血,如果不能及时抢救,会有生命危险。由于逃逸的电动两轮车无号牌且无明显标识,加大了案件侦破的难度。事故中队全警参与,经过调取事发地点附近及沿线监控,寻找嫌疑车辆的行驶轨迹。通过反复比对,民警发现嫌疑电动车进入附近某小区。由于该小区面积比较大且有多个出入口,为了能及时破案,值班民警杨东与郝国伟步行在该小区内摸排嫌疑二轮电动车,当晚气温零下2度,两人在排查了200余辆电动车后,终于在10月9日凌晨2时40分,在小区内找到了嫌疑二轮电动车,但该车辆碰撞痕迹不明显,只在两处不同部位有擦碰痕迹,与伤者驾驶电动车吻合。为了不打扰附近居民休息,避免“打草惊蛇”,杨东、郝国伟两人决定“守株待兔”,选择蹲守。
办案民警克服天冷风大等困难,坚持在嫌疑车辆附近蹲守,功夫不负有心人,10月9日早上6时20分,嫌疑人来骑电动车时,被民警抓获。经过询问,当事人承认于10月8日22时48分骑电动车在乌达区胜利街小学门前发生交通事故。至此,经过连续近4小时的摸排查证及3小时的“守株待兔”,将肇事逃逸的二轮电动车及驾驶人查获。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吴雅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