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日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区大队呼和塔拉中队查获一起套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8月16日上午10时许,呼和塔拉中队交警在101省道与呼和塔拉西街十字路口执勤时,一辆前部喷有市政施工字样的车牌为蒙AR XXX专项作业车沿呼和塔拉西街由东向西行驶。进入8月,虽然该路段行驶的工程施工车辆较多,但这辆车的号牌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随即指挥该车辆靠边接受检查。当交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随车携带证件时,驾驶人张某只提供了驾驶证,未能出示行驶证,并解释行驶证放到另外一辆车上。当交警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时发现,该号牌却为另一辆货车所有。事实面前,驾驶人张某主动承认,其所驾驶的机动车的确是套用了另外一辆作业车的号牌,但车型却大相径庭,这也是交警当初疑惑之处。张某以为路上执勤交警对工程施工车辆检查甚少,所以就抱着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却不曾想还是被交警发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3000元,扣留机动车。执勤交警依法对张某作出处罚。 (王永明刘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