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讯日前,在通辽市开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开鲁镇居民王女士及其家人将一面写有“挽回损失、破案神速”字样的锦旗交到刑警大队办案民警手中,并握着民警的手激动地说:“非常感谢刑侦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及时为我挽回了经济损失近15000余元,太谢谢民警同志了。”
原来,2020年4月16日,住在开鲁县开鲁镇的王女士报案称:“在2020年2月9日到4月14日期间,被人以谈恋爱的名义骗走了14606余元钱。”刑警大队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刻展开调查。经了解,在2020年1月末,王女士通过快手平台与一名男子加为微信好友,这名男子称自己是从事化妆品代理工作的,此后她便与对方在微信上确定了恋爱关系,但是,从确立关系到4月14日期间,她与这名男子从来没有见过面,两人只是通过微信聊天。在聊天的过程中,对方以各种借口向她借钱,并许诺很快就归还。王女士也没想太多,在近两个月内分别以微信转账、微信红包、扫码付款和微信小程序的方式,断断续续转给对方14000多元。直到有一天,王女士发现这名男子将她删除了,这才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于是选择报案。
了解案情后,民警根据被害人提供的信息,立即展开侦查、研判,经过大量的核查工作,成功锁定山西省临汾市居民张某为犯罪嫌疑人。为及时侦破此案,办案民警立即与临汾市公安局沟通,在得到临汾市襄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协助下,警方于日前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实施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山西市临汾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
(李晓庆姜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