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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9期:第1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7-10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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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贤友:

本院受理的(2018)内0521民初2691号原告鲍代兄诉被告韩贤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18)内0521民初26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韩贤友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鲍代兄借款2975元;二、被告韩贤友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鲍代兄自2015年1月1日至实际清偿日止,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0.02元计算的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张景贵: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保康大宝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13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张景贵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科左中旗保康大宝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欠款8900元;二、被告张景贵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科左中旗保康大宝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利息7476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赵宝文: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圣丰农资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31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赵宝文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科左中旗圣丰农资经销处欠款本金17400元;二、被告赵宝文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科左中旗圣丰农资经销处自2016年3月15日至债务实际清偿日止以尚未偿还的欠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白金锁: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345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准予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公告费400元,由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高金虎:

本院受理的(2018)内0521民初2693号原告鲍代兄诉被告高金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18)内0521民初26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高金虎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鲍代兄借款29213元;二、被告高金虎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鲍代兄自2015年1月1日至实际清偿日止,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0.02元计算的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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