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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7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7-04

新民司法所推进社区矫正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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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凤通讯员车宏亮)日前,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新民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通过“三个坚持”,强化服刑人员“三个意识”,有针对性地推进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从严管理,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从接受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入矫伊始,通过宣告、谈话笔录等程序,让社区服刑人员明确自我罪犯身份,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懂得应遵守的各项监管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坚持落实“五时段”监管模式,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服从意识。落实“日留痕周听声月汇报季小结年考评”监管服务模式,入户走访群众,面对面提供政策法律咨询信息服务,针对各自不同的实际,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分析、修正矫正措施方案,实施严管、宽管、普管分级分类管理,准确分析服刑人员的优点和不足,激发服刑人员接受矫正的积极性。

坚持法治教育,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守法意识。通过入户走访、电话沟通、集中学习、转发微信群等方式,拓展社区矫正教育矫正方式。积极利用互联网+参与日常监管,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微信群,通过微博和微信群,每天向社区服刑人员推送法律、道德知识和案例,并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认真学习、评论,将教育学习日常化,切实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和教育学习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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