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讯“法官,我错了,我马上还钱,我有钱!”失信被执行人李某某在看到司法拘留通知书后,一改之前“油盐不进”拒不还钱的态度,主动要求还钱。
李某是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的被告人,2017年,在李某经营的超市内,李某因经济纠纷用刀将宋某划伤,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原告宋某以人身权损害赔偿为由,将李某诉至集宁区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自愿支付宋某医疗费用3000元。但是,半年时间过去了,宋某多次催要,李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宋某迫于无奈,于今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拨打诉讼阶段李某所留电话,但是接电话的人称不认识李某。一筹莫展之际,超市周围群众提供信息超市的实际所有人就是李某,干警们随即采取守株待兔的方法等待李某出现。经过几天的蹲守,5月7日,在超市门口将李某截住,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干警告知李某要配合执行,不然将承担严厉的法律后果。6月4日,集宁区法院作出决定,将李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消费。在多次协商未果后,执行法官将执行拘留通知书放到他的面前,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最终,李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钱转到了执行人的账号里。
(张建军曹经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