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刑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
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先后以为被害人张某忠办理调动工作、办理包头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副局长正式编制工作、做项目工程、给包头市规划局局长和包头市公安局局长送钱为由,骗取被害人张某忠人民币29.3万元。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被告人李某分别以为张某忠亲属张某荣、曹某某、张某红、张某忠朋友刘某峰、赵某某之女刘某、张某忠朋友王某之女高某、张某之妻侯某某办理包头市公安局正式编制工作为由,骗取各被害人人民币32万元。2016年12月16日,被告人李某以出售房屋为由,骗取被害人马某某人民币13万元。综上。被告人李某诈骗数额共计74.3万元。
被告人李某通过吹牛软件编辑伪造任职文件和介绍信,获取被害人信任,谎称能够帮助办理公安局正式编制工作,多次实施诈骗,并将骗取的钱款全部用于个人生活花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74.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违法所得74.3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 (李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