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尼讯日前,备受关注的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巴拉贡镇绿洲家苑小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一案一审在杭锦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出庭支持。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袁某某为承揽建设巴拉贡镇绿洲家苑小区工程,委托某设计公司、某勘察公司、某建设公司和某监理公司共同开发建设了该小区。2009年建设5栋主体,2010年建设5栋,共计30000平米。该项目于2011年底完工,五方主体均未参与现场验收,据查竣工验收手续为后期补签。袁某某组织销售并自行承担该小区物业。2012年,绿洲家苑小区10号楼和二楼宾馆出现裂缝,巴拉贡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与业主和袁某某达成协议,对出现问题房屋进行修复并补偿。由于巴拉贡镇地区没有配套市政管网,小区排污由物业公司单独设立化粪池排放倾倒,此后该小区房屋陆续出现墙体裂缝、基础下沉、主体倾斜等质量问题,至2016年该小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致使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了严重影响,共计造成财产损失3905.813万元。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应对工程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其中两被告单位、三被告人涉嫌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两被告人涉嫌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两被告单位、五被告人以及八名辩护人出庭参加庭审,本次庭审持续两天,杭锦旗人民法院公开网全程同步直播,该案择日宣判。 (闫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