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贵乌拉讯近日,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受理了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某公司与被告察右前旗某热力公司经过招投标程序,签订了一份供应电子汽车衡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分期五次付款,原告履行了供货义务,但被告在最后两次付款期限内没有按期支付货款。该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邮寄送达,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而原告又远在千里之外,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法官通过电话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原、被告见面后,很快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予以履行,案结事了。 (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