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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38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4-25

提出八项要求 规范执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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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音查干讯为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法院对全体执行工作人员提出了八条纪律作风要求。

一是执行人员要严格按照执行工作流程办理案件,不得有缺项和漏项;二是必须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各项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公正、高效执结案件;三是严禁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出现“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等行为;四是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保守执行工作秘密,不得向当事人泄露将要采取的执行措施;五是严格执行款物的收取、发放等管理规定,执行标的款要严格按照“一案一账户”规定管理;六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严禁出现与当事人内外串通、通风报信、搞幕后协调等行为;七是严格遵守法律有关执行期限的规定,严禁久拖不结和消极懈怠执行;八是对重大执行事项,要严格执行合议制。(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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