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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5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4-24

为省三元钱醉驾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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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张海燕)一醉酒男子知道饮酒后不能驾车,本想打车回家,却因3元钱的租车差价与出租车司机谈崩。一气之下,该男子竟自己驾车回家,不料其不但没有回了家,反而进了看守所。

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东胜区乌审街与那日松路交叉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一方驾驶员涉嫌酒驾逃逸。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

经过询问,白色轿车的驾驶员何某某交代,其与朋友李某、赵某等四人在东胜区某饭店内聚餐,期间共饮用白酒两瓶,何某某饮用了约五两白酒。聚餐后,李某等人各自打车回家,何某某也叫了一辆出租车,但在出租车内,何某某与出租车驾驶员因3元钱的车费之差发生争执,一个要十块,一个给七块,争执不下,何某某便一气之下返回聚餐饭店,在酒精的作用下,他将交通法规抛在脑后,自己驾驶车辆上了路。因为意识不清楚,何某某撞了别人的车,知道自己喝了酒,害怕对方报警,竟然选择逃逸,后经鄂尔多斯市安泰司法鉴定中心检测,驾驶员何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41.36mg/100ml,为醉酒状态。

目前,驾驶员何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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